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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鵬飛
隨著感染H7N9的病例逐漸增多,治療費究竟該由誰負擔?
爭議緣於南京第一例H7N9患者,因治療耗盡積蓄,只好冀望於賣房治病。第二例是一名病危的安徽患者,情形相似。記者了解到,感染禽疫的重症病人,大多要進重症監護室治療,每日費用過萬稀鬆平常。對工薪階層而言,因治病而傾家蕩產在所難免。
正是在此背景下,公共財政應否介入救助,成為爭論焦點。意見大致可分為兩派。支持派的代表人物是鍾南山院士,認為面對H7N9這樣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政府應提供緊急資金,進行醫療救助;這筆資金不僅可以為患者減輕經濟負擔,還可以為檢測試劑的運用,疫苗研製等提供寶貴資金保障。
反對派代表人物是中山大學財稅系的林江教授。其反對理由是,使用公共財政資金為H7N9禽流感患者買單的前提應是,禽疫人傳人。林江認為,目前禽流感患者並沒有人際傳播,治療費因此由政府財政買單,時機不成熟。
冷靜分析起來,二者皆理據充分:支持派是從維護國家公共衛生安全的角度出發,反對派則是從維護公共財政不被濫用的角度考慮。
《傳染病防治法》第62條規定:「國家對患有特定傳染病的困難人群實行醫療救助,減免醫療費用。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等部門制定。」由此可見,法規並未明確公共財政買單的先決條件是人傳人。當然,它也沒有說具體支出該如何承擔。可是所謂公共財政,就是為社會提供公共產品與公共服務的分配行為。雖然醫學尚未證明H7N9可以人傳人,但假設患者任由病情惡化、病毒升級,直至可「人傳人」,才動用公共財政,未免太過教條了。
令人欣慰的是,儘管H7N9尚未在廣東出現,但有過沙士的慘痛教訓,它已決定首期投入3,000萬元作為防控及醫療救助基金。取之於民用之於民。廣東先行一步,已經打贏了抗禽疫第一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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