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郭若溪 深圳報道)5月1日起,深圳市場上所有商品房在預售之前或價格調整幅度超出最近一次備案價格上下15%(含15%)時,須辦理商品房預售價格備案或變更,違規則將會對每一套未備案的商品房處10萬元(人民幣,下同)罰款。據悉,該《深圳市商品房預售價格備案辦法》有效期5年。
違者罰款10萬元
《辦法》規定,商品房預售價格備案實行一套一備案。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商品房預售之前,應按照房地產預售許可證核准的商品房套數,一次辦理全部商品房預售價格備案。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商品房預售過程中,價格調整幅度超出最近一次備案價格上下15%時,應在調整之前辦理商品房預售價格備案變更。而預售價格備案則要求包括房地產開發企業名稱、樓盤名稱、房地產預售許可證號碼、坐落位置,以及每一套商品房的房號、建築面積、建築面積單價、套內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單價、總售價、備註等內容。
對於未按規定辦理商品房預售價格備案的,或者價格調整幅度超出最近一次備案價格上下15%未辦理備案變更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深圳市市場監管局將依據《辦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責令改正,並對每一套未備案的商品房處10萬元罰款。如發現2套房未按規定實行價格備案,則處20萬元罰款,發現更多未實行價格備案的,處罰依此類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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