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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資委政策法規局局長周渝波。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羅洪嘯 武漢報道)隨著央企「走出去」步伐的加快,防控境外法律風險成為央企的必修課。國務院國資委政策法規局局長周渝波昨日透露,目前國資委正研究制定央企境外法律風險防範意見,草案已經過幾輪討論,預計年內出台。同時,國資委還會同一些央企總結境外投資經驗,編寫加強境外法律風險防控國別指引,首批將推六個國家,包括美國、加拿大、英國等央企投資較多的國家和地區。
首批指引包括6個國家
周渝波在「新聞媒體央企法制行」座談會上指出,國資委成立後十分重視對央企法律工作體系的建設,借鑒國外大型企業普遍做法推行總法律顧問制度。經過十年努力,現在已有2,296戶央企及下屬企業建立了總法律顧問制度。企業法律顧問也從當初只負責打官司的「救火隊」變成專項參與企業決策、防控風險的「參謀助手」。
作為海外業務佔比很高的中石油集團的總法律顧問,郭進平在會上指出,目前中石油僅勘探開發項目就分佈在30多個國家,從實踐看,防控海外法律風險,必須在項目運作前就對所在國法律環境作出法律風險的分析評估。經過這些年發展,集團的法律風險防控水平與國際大公司在同一平台上。不過目前中石油在海外僅有100多位專職法律顧問,與海外業務規模相比力量相對薄弱。
下一步國資委將進一步加強法制工作與企業經營管理的有效融合,探索有財務法律專業背景的高管加入到央企董事會中,完善董事會人員結構,加強企業法律風險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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