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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十字會有關人員向何淑妹(左一)確認捐贈事宜。本報通訊員吳蘇梅 攝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傅龍金、特約通訊員 吳蘇梅 福州報道) 福建壽寧20歲女孩何淑妹,去年10月份在浙江打工時被確診為子宮卵巢癌晚期。做了卵巢切除手術後,又發現她的原發病灶是直腸癌,且已是晚期。若做手術需20多萬元,並且生存機率不高。在詢問了家人的意見之後,何淑妹聯繫到當地紅十字會,作出了如果離開人世,就將器官捐獻的決定。「如果能捐贈自己的身體的一部分,至少可以證明,我沒白活過。」
她的父親說,自己曾患重病不能打工,兒子患有癡呆,女兒是家裡的支柱。對於女兒的選擇,父親含淚說「支持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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