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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交警局決定,嚴懲違規過馬路行人。 資料圖片
——廿三日起分檔處罰 最高可罰百元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郭若溪 深圳報道)今年以來,國內多個省市相繼出台針對「中國式過馬路」的處罰規定,深圳自本月23日也將開始對行人闖紅燈違法行為實施20元、50元和100元三個分檔標準進行處罰,遠高於內地其他省市。
深圳市交警局表示,現階段將以執勤交警直接認定和處罰為主,同時會通過拍照錄像、視頻抓拍等方式收集、固定證據,所有處罰信息將上傳至全國交通違法信息系統並永久保存,影響車駕管等業務辦理和個人信用貸款、出國簽證等。記者隨機訪問市民,絕大多數仍存有僥倖心理,認為該法規存有執法難的問題,建議應多措施治理。
深圳市交警局在昨日召開「行人交通違法處罰解讀」會上表示,行人闖紅燈的危險性、危害性比較大,引發的慘劇屢見不鮮,為加大對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深圳通過行使特區立法權,相繼頒佈了《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和《管理條例》,兩個《條例》在尚未罰基礎上均提高了對機動車闖紅燈、超載、涉牌證違法等的罰款力度。行人在深圳違反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將面臨20-100元的罰款,遠高於內地其他省市。
帶頭罰50 不服從罰100
根據深圳交警公佈的分檔處罰標準,自本月23日起,深圳將對引發交通事故的;不服從管理、勸阻的;曾因闖紅燈被處罰過2次(含)以上的違法者處以100元罰款。同時,為遏制行人違法的從眾心理和羊群效應,對於帶頭闖紅燈的違法者將處50元罰款。曾因闖紅燈被處罰過1次的;交通高峰期間闖紅燈的也同處50元罰款。其他情形的則處20元罰款。違法行為人可通過自願協助維護交通秩序60分鐘、40分鐘、20分鐘來免除其罰款處罰。
深圳市交警局表示,對於不服從執勤民警、協管員,義工、勸導員、志願者、「綠馬甲」協助維護秩序人員、普通路人等管理和勸阻的,將直接罰100元。
深圳交警表示,查處行人闖紅燈將以現場執法為主,通過為基層民警配備現場執法記錄儀,可以作為執法的證據。所有處罰信息將通過PDA(移動警務通)上傳至全國交通違法信息系統並永久保存,違法行為人將不能辦理車駕管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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