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據綜合報道:重慶市公安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唐建華利用職務之便非法收受多人賄賂,共計折合人民幣1695萬餘元,收受禮金9萬元,經市委批准,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去年11月21日,重慶市人民政府第138次常務會議決定免去唐建華的重慶市公安局副局長職務。唐建華因涉嫌受賄罪於2012年8月13日被重慶市檢察院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