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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21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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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界群起抨擊 搞事毀法治核心價值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3-05-21]     我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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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愛詩:武斷破壞好環境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指出,《基本法》對普選行政長官的規定是完全合理的,批評反對派在政府未曾有方案提出時,就武斷提出要進行所謂「佔領中環」行動,會破壞了一個好的討論環境,「即是說現在已經無法從合法的途徑去爭取,需要公民抗命,需要擾亂社會秩序,需要違反法律的」。她強調,香港是非常自由的,有好多機會給大家表達意見,「你未曾提出來,又點知中央一定不同意呢?他們甚麼都賴中央唔畀咩洁v。

石永泰:不鼓勵會員參與

 大律師公會主席石永泰表示,個人不會參與佔領中環行動,認為有其他方式表達意見,而公會「不會鼓勵或不鼓勵」會員參與,但指倘有大律師參與,公會會視乎實際的情況及個案的性質,對有關成員展開紀律聆訊。

黃英豪:造成多輸局面

 全國政協委員、執業律師黃英豪批評,佔領中環是綑綁所有在中環工作的香港人和企業,「將我們變成人質」,又指「佔中」不但對特區政府不會有影響,更談不上影響中央政府,只會對香港造成一個多輸局面,真正受影響的是廣大市民及許多正面對經營挑戰的中小企,相信市民一定會強烈反彈。他強調,香港是法治城市,「執法部門和法院,我相信,亦呼籲他們一定要嚴格執法,對他們要有法律制裁」,而對話、協商解決是世界主流,大家應重回談判桌,大家應以理性、和平的方式,討論香港未來的民主發展。

梁美芬:滿足私利犧牲香港

 香港城市大學法律系副教授、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質疑,倡導「佔中」者稱是次運動是「犧牲自己爭取民主」,但事實和現實卻正好相反:當其他良好公民不同意倡導者的行徑時,就會「受到懲罰」,「包括無法正常在中區工作、學習,或過著他們的正常生活等,這公平嗎?完全只是滿足個人私利,犧牲香港的法律和秩序……他們(倡導『佔中』者)可能不希望妥協,但應該尊重其他人意願,就是希望有一個平穩和理性的談判,在是次政制發展中取得最大的共識」。

謝偉俊:「玩火」撕裂社會

 立法會議員、執業律師謝偉俊認為,香港的民主步伐應透過社會各界多參與討論,「細水長流」去達致的,故對「佔中」建議持保留態度,坦言倘僅僅因為不能一下子達成既定目標,就「粉身碎骨」地去「佔中」,是將事件嚴重化。他續說,凡事應三思而行,反對派提出「佔中」,擺出一種「要跳樓」的態度,是在「玩火」,並非談判,不但會影響香港經濟,更令社會仇恨化、撕裂化、矛盾化擴大:「政治不是學術討論,可以隨便找些學術理論來『試一試』。我擔心一旦情況失控,後果會十分嚴重。」

周浩鼎:把溝通機會打爛

 青年民建聯主席、律師周浩鼎表示,香港必須按照《基本法》處理行政長官選舉,特首絕對不能夠與中央對抗,而現階段香港社會就政改問題的討論才剛開始,「現在是一個契機,應該把握,而不是將之關入『黑房』內,拒絕與人溝通,甚至將這個機會打爛,就連其他人希望(與中央)溝通都被禁止、被痛罵……堅持零溝通,不是正確態度,應該多聽別人的意見」。

莊永燦:破壞秩序犯罪行為

 律師、民選區議員莊永燦在報章撰文,指「佔中活動」發起人與中央政府進行政治角力,如果演變成動亂,便嚴重傷害了香港,又強調《基本法》保障市民以示威、集會等形式去行使言論自由,但沒有容許市民在行使言論自由後,去霸佔公共用地以留作自用,從而達到本身所追求的政治目的。「佔中活動」破壞公眾秩序,是一項犯罪行為,除了策動者犯罪外,他們公然地煽動各界去集體犯罪,理應罪加一等。  ■記者 鄭治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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