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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追討35萬的A小姐(右)表示,簽約時無人提過要達最低指標,而合約上亦無列明未達標的退額。聶曉輝 攝
——指工作量「未達標」迫退薪 工聯籲簽約前了解內容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聶曉輝)隨著暑期即將展開,將有大批畢業生及學生投入職場,當中不少人更會加入保險業。工聯會轄下香港保險業總工會卻指出,過去1年收到逾50宗保險從業員關於合約問題的查詢或投訴,主要為簽署合約時保險公司招募者未有詳細解釋合約內容,到員工離職時卻被公司以工作量「未達標」為由,勒令退還部分已支付的薪金。有保險從業員更被一次過追討3年合約期內合共35萬元底薪加佣金,更多次被收數公司「追債」,令她本人及其家人承受極大壓力。
在保險業工作了逾10年的A小姐,2008年被「挖角」至一家保險公司工作。她指出,合約為期3年,每月約1萬元底薪,另加佣金,「這家公司吸引我之處是入職便獲發一筆薪金,如工作第一年便達到合約上訂明該年的工作指標,便會一次過向我預支整份合約的薪金」。A小姐指出,合約上要求她每年須做到約20萬元生意。
頭兩年超額 第三年未達標
A小姐首2年都對合約上要求的工作指標「超額完成」,惟第三年因家庭出現問題,較少時間兼顧工作,只能做到約10萬元生意;合約期滿後,她仍留在該公司工作。然而,直至去年11月,A小姐突被公司辭退,更指她由於合約第三年連公司最基本的指標(較合約要求的指標為低)都未能達成,需要退還合約期內合共35萬元底薪及佣金。
A小姐又說:「我與公司簽約時,無人向我提過有所謂的公司最低指標;就算合約有提到達不到合約訂明的指標,我需要退還部分薪金,亦沒有清晰寫明金額。」她表示,當時曾就退還薪金問題詢問上司,對方亦回應指,只需按百分比退還達不到指標的差額。
屢被追數 全家受壓
她認為,工作首2年都超標完成,且客戶亦有續保,無理由因為第3年不達標而抹殺其工作成果,更不滿是公司近月不斷透過收數公司追數,令她本人及其家人受到極大壓力。
香港保險業總工會副會長馮志遠指出,業內的合約條款五花八門,雖有公司訂明員工不達標需扣除薪金,但絕大多數只需補償差額,A小姐的個案非常罕見。他指出,工會曾去信該保險公司要求處理有關個案,惟至今未有收到任何回應。
他提醒所有有意投身保險行業的人士,入職前必須清楚了解合約的條文及細則,不要因為合約內容冗長而聽信對方片面之言;若發覺合約內容有不清楚或對自己不利的地方,不要立即簽約,應要求招募者詳細解釋合約內容。他又促請保險公司向求職者提供中文合約,減少雙方爭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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