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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銀監會規定,銀行理財產品不能再像「天書」一樣讓投資者雲裡霧裡。圖為各銀行理財產品宣傳冊。沈夢珊 攝
目前內地銀行銷售的理財產品大致分三類:一是銀行自身發行的理財產品(即銀行理財產品),產品風險控制較嚴格;二是銀行代銷或代為推介的其他金融機構的理財產品,產品受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的監管,在合法性、合規性方面保障較多;第三類是商業銀行代銷的、非金融機構發行的理財產品,如股權投資基金(PE)、有限合夥制企業(GP/LP)份額等,其主要特點在於產品的質量完全取決於資產管理機構的管理能力以及職業道德。投資理財產品一定要注意看發行方,即便是類似的產品,發行方不同,風險度和收益率也會大相逕庭。
記者在一家商業銀行看到,所有在售短期限的理財產品,風險欄裡均標明了「中等」、「較高」等字樣。銀行工作人員直言,若理財產品收益超過同期存款利率1.5厘的時候,投資者就要仔細看清條款後再購買了,這類理財產品往往風險不小。工商銀行理財產品經理林曉峰也表示,投資者要對高收益理財產品保持警惕。他特別提到,並非所有在銀行銷售的理財產品都是安全的,「要看清合同,而不要輕信口頭承諾。」
銀行經理:莫信口頭承諾
業內人士透露,儘管銀監會規定,銀行理財產品不能再像「天書」一樣讓投資者雲裡霧裡,但現時銀行理財產品協議仍然有很多空子可鑽,如特意列入諸多條款、海量文字,混淆關鍵信息,因此投資者購買理財產品一定要看清協議並保存好證據,一旦發現上當可以訴諸法律來維護權益。
券商高層:30球度身訂造
除了銀行,證券公司也是可以合法銷售理財產品的金融機構之一。齊魯證券的吳姓高管對本報表示,目前證券公司的理財產品主要分為兩大類:一類是現成的產品,投資者在購買之前應該詳細了解風險度;另一類則是投資者拿出3,000萬元人民幣(30球)以上的資金,券商可以根據投資者的需求(如預期收益率等),為其「度身訂造」理財產品。
不過,吳姓高管提醒說,一般證券公司售賣的理財產品是不可以提前贖回的,除非所投項目提前平倉,例如投資房地產的品種,至少就需要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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