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文匯網首頁 | 檢索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13年6月11日 星期二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財經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銷監局:新例無需建築師上身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3-06-11]     我要評論
放大圖片

■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監管局指出,建築師不會負責全部工作過程,其身份在條例下不屬「賣方」。資料圖片

——身份不屬「賣方」 非一條龍工作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梁悅琴)對於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對認可人士例如建築師有何要求,以及認可人士在條例下的法律責任,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監管局回應稱,建築師不會負責設計、規劃、建造、裝置、完成及銷售的全部工作過程,其身份在條例下不屬「賣方」,無需就新例中的罪行負上刑事法律責任。同時,該局重申,售樓說明書錯漏從來不容發生,新例要求並非不合理。

 就條例要求售樓說明書內的發展項目的立面圖須由該項目的認可人士證明,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監管局在考慮過業界所提出的意見後,在常見問答中清楚表示,假如某發展項目的認可人士無法就售樓說明書內發展項目的立面圖作證明,賣方在提供沒有該項目認可人士證明的立面圖時,可解釋未能獲得該項目認可人士就該立面圖作出證明的理由,銷售監管局會考慮有關理據以決定賣方是否蓄意違例。

判斷違例單看賣家一方

 對於有建築師事務所關注,建築師在其公司網頁介紹其對住宅發展項目的設計,而有關住宅發展項目的一手住宅物業正在銷售中,有關網頁會否被視作該住宅發展項目的廣告,因而須符合條例對銷售一手住宅物業的廣告的要求。銷售監管局強調,就廣告方面,條例規管本意是促銷一手住宅物業的廣告。

 事實上,規管一手樓銷售法例推出一個多月,多個新樓供應因售價書出錯或優惠變動未符新例條而要押後推售,令一手供應減少,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監管局昨日亦回應新世界發展主席鄭家純指條例規管太嚴苛希望簡化新例,該局指條例是「多方合作、各方參與」的成果,首要目的是加強銷售資訊的透明度及交易的公平性,加強對一手住宅物業買方的保障。

 銷監局指出,近期有多個一手住宅物業的售樓說明書的住宅物業樓面平面圖的資料,與相關住宅物業的機電裝置平面圖的資料有差異,賣方因此須就有關部分作修訂。有關錯漏即使在條例全面實施前亦不容發生,公眾對有關錯漏亦難以接受,這與賣方是否未熟習條例的要求無關,亦不是條例的要求不合理。

樓書出錯從來不容發生

 該局重申,條例對賣方的要求,包括對售樓說明書的要求,是既必要並合理,主要是以過往地政總署預售樓花同意方案為基礎,並因應公眾對過往一手住宅物業的銷售文件,尤其是售樓說明書的種種流弊的關注,作出具體及有效的回應。

 在條例於本年4月29日全面實施以來,銷售監管局對於有關賣方積極重視銷售監管局的改善建議,迅速修訂有關銷售文件,認為是負責任的做法。本月稍後時間銷售監管局亦會與香港地產建設商會會面,進一步交換意見及聽取業界的關注。

相關新聞
港企轉戰緬甸系列四之二投資樂園 (圖)
緬甸「三好」吸引港資 (圖)
營商環境:中國 vs 緬甸 (圖)
出口歐盟零關稅 毛利率達25% (圖)
東南亞四國大比拚 (圖)
單打獨鬥:港業界牽頭 遠遜日韓政府開路 (圖)
勞工質素佳 發展前景好 (圖)
珠三角廠轉攻中高端
港股反彈乏力 科技股熱炒 (圖)
昨日升幅顯著板塊 (圖)
英達周五招股 最多籌9.9億 (圖)
金管局:國債助促人債發展
霸菱:A股恐受累經濟減速 (圖)
渣打:出口欠佳人幣難再升
新鴻基:A股下半年將贏港股
免費電視牌後年尾到期 今年宜展開程序 nowTV望5台一併處理 (圖)
中海外5月合約銷售128億 (圖)
工銀亞洲發卡量雙數增 (圖)
港商佳木斯建大型商業綜合體
雅居樂傳擺烏龍買錯地蝕逾9億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財經

點擊排行榜

更多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