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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再度委任馮驊法官為選管會主席。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行政長官再度委任馮驊法官為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任期4年,由2013年8月17日起至2017年8月16日止。有關任命已在昨日(6月21日)的憲報刊登。
政府發言人說:「我們很高興馮驊法官將繼續出任選管會主席。他在選管會的經驗,對選管會進行日後的工作將帶來極大幫助。」
選管會乃根據《選舉管理委員會條例》成立,職能包括就地方選區分界提出建議,以及進行和監督選舉。選管會亦負責監督選民登記及作出安排以確保選舉在公開、公平及誠實的情況下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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