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涉商交所詐騙案的其中一名被告連春仁,昨日再度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原本為申請保釋外出覆核,辯方最終未有申請保釋,並表示放棄8日後再提堂申請保釋,卻保留隨時向法院提出書面申請的權利。案件押後至7月19日再訊。被告連春仁(50歲),被控一項意圖並管有偽造文件罪名,涉偽造文件詐騙高達1.7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