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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勞工權益在回歸後日益提升。2004年,特區政府規定政府各項服務承辦商,給予非技術工人工資不得低於市場平均水平,又將此做法推廣到公營機構及政府資助機構。2006年,在香港商界推行「工資保障運動」。2008年,政府宣布啟動法定最低工資立法工作,並於2010年中,《最低工資條例》獲得立法會通過。
2011年5月,特區政府實施最低工資,並將首個法定最低工資水平定為時薪28元,全港最底層打工仔的工資提升三成以上,是保障基層勞工權益工作的里程碑;今年5月1日起,法定最低工資水平進一步調升至每小時30元。展望未來,特首梁振英承諾會按競選政綱,在現有政府基礎上研究標準工時問題,並鼓勵男士侍產假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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