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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覺先故居現已被剷平為廢墟。網上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顧一丹 廣州報道)廣州民國建築、粵劇大師薛覺先的故居「妙高台」及「金陵台」上月遭發展商漏夜清拆,廣州市政府經調查後昨日表示,將責成開發商翠樺公司復建被拆毀的建築,同時做出書面檢討,並將移交司法機關進一步調查取證。翠樺公司母公司香港麗豐集團表示,屬下的廣州公司將全力配合市政府依法處理。
今年6月11日及14日,廣州越秀區詩書路民國建築「金陵台」、「妙高台」以及蘿崗區6座先秦古墓先後遭發展商清拆,事件引發社會強烈關注。廣州市政府於19日成立兩個調查組,並於5日發表調查報告,其中對「金陵台」、「妙高台」遭強拆問題,報告指出,開發商翠樺公司有兩項違法行為,一是並未與所有產權人簽訂拆遷補償協議,侵犯業主合法財產權,涉嫌故意損毀公司財務。而在拆遷許可證過期失效且沒有獲得批准延期的情況下對民國建築進行拆除,屬於違法拆遷行為。
只有1/8產權仍強拆
廣州市政府秘書長、調查組組長龔海傑在發佈會上表示,被拆民國建築於1996年由廣州南方建設開發公司負責開發,其後因企業自身原因爛尾。2007年翠樺公司經法院公開拍賣取得該地塊使用權,2009年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許可證其後獲批延期至2012年9月3日,開發商再次要求申請延期時被廣州市國土房管局退案。據悉,該棟建築為5人共有,其中一人擁有4/8產權,另外四人各佔1/8,而翠樺公司僅與其中一位有1/8產權的業主簽訂了拆遷補償協議。
市規劃局局長李明表示,曾多次研究該民國建築的保護問題,並在今年1月17日約談開發商,告知兩種處置意見,一是政府回購收地,二是不收地但需保留民國建築,此後分別於3、4、5月催促開發商拿出設計方案,但翠樺公司一直未拿出。越秀區副區長卞勇表示,開發商曾對政府承諾不會拆除該建築,還曾經於5月8日書面來函作出承諾。
報告指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和《刑法》「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相關規定移交司法機關。對房屋所有人造成的損失,有所有權人提請民事訴訟。根據《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由翠樺公司復建被拆除的民國建築。並對翠樺公司的房地產開發資質依法處理,而因此事影響惡劣,要求公司做出書面檢討。廣州市文廣新局局長陸志強表示,未來將加大與文物屬地政府合作,加大巡查監管與執法力度,保證該類事件不再發生。據了解,廣州市正在對所有已經批復尚未建設的工地進行普查,發現疑似歷史建築的,則需請專家進行論證,進行「預保護」。
地鐵強拆6古墓 罰50萬了事
此外,因廣州地鐵施工而遭強拆的6座古墓也被認證為先秦古墓,涉事的中鐵二局被處於50萬元罰款,相關責任人將依法處理。廣州地鐵方面表示,接受處罰並誠懇道歉,並指北事主因在於基層工作人員缺乏文物保護意識,已經請文物專家對員工進行文物保護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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