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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力量」的示威者於元旦遊行後堵塞中環,令交通大混亂。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民主倒梁力量」成員今年元旦到禮賓府示威後,部分示威者轉到中環多條街道抗議,令交通一度癱瘓。警方徵詢律政司意見後,決定落案起訴其中3名示威者,包括58歲的「人民力量」立法會議員陳偉業(大),3人昨到灣仔警署報到,其中陳偉業被控以「舉行或組織一個未經批准的公眾遊行」及「明知而參與或繼續參與一個未經批准的集結」2項罪名,其餘2名男女則被控以一項阻差辦公罪,3人獲准保釋至本周五(12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而陳偉業與立法會議員黃毓民,早前已因前年七一遊行後參與非法集會等罪名,分別被判囚5周及6周,但獲准緩刑。
陳偉業證實前日已收到警方通知,指會落案控告他「舉行或組織一個未經批准的公眾遊行」及「明知而參與或繼續參與一個未經批准的集結」2項罪名,而另外2名分別28歲及29歲的男女示威者,就因為企圖阻止警方帶走社民連成員曾健成,各被控一項「故意阻撓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名。陳偉業指該2名男女是「普通市民」,無政黨背景。
3人昨日到灣仔警署報到及進行檢控程序,其間「民主倒梁力量」約有20名成員遊行到警察總部抗議,認為警方起訴3名示威者是政治檢控。
涉案5男證據不足不被起訴
「民主倒梁力量」今年元旦日發起遊行到禮賓府抗議後,部分人再轉到中區堵塞多條馬路,警方當晚採取行動拘捕7男1女(28歲至58歲)涉嫌非法集結,被捕者其後拒絕保釋候查,暫獲釋放等候警方進一步調查。警方經諮詢法律意見後,前日(8日)通知陳等3人返署作出拘捕及起訴。至於涉案其餘5名男子,警方表示因證據不足不會被起訴。
陳偉業早前違法判囚緩刑
陳偉業與黃毓民早前亦曾因非法集會犯官非,事緣2人被指在2011年七一遊行期間,在灣仔的街站號召群眾到禮賓府示威,遊行隊伍當晚遇上警察防線,黃、陳2人被指指揮群眾手蹺手地演練衝向警方防線,最終警方須用胡椒噴霧控制場面,在凌晨拘捕示威者,包括陳、黃2人。至今年5月,陳、黃2人被法院裁定各3項罪名成立,包括非法集結、未經批准集結、違反《公安條例》13條規定下進行的公眾遊行,分別判監5星期及6星期,但獲緩刑12個月及14個月。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蔣麗芸其後在立法會動議罷免陳偉業及黃毓民的議員職務,但反對派議員包庇,加上部分建制派議員包括自由黨及新民黨反對動議,議案在24票支持、33票反對、5票棄權下遭否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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