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退休冠軍練馬師簡炳墀前年在上水鄉委會選舉中,以13萬元行賄一名村代表,被裁定賄選罪成判監3個半月,簡去年在高等法院上訴失敗後,昨再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終院3名法官昨即時駁回簡的上訴,另定日子以書面判詞解釋原因。已服刑完畢的簡炳墀昨由兒子陪同到庭聽審,離開時未有回應裁決。
75歲的簡炳墀去年11月在高等法院上訴失敗後,需即時入獄服刑,今年一月初獲釋。代表簡的資深大律師黃敏杰陳詞時,主要攻擊控方證人、村代表廖富壽的可信性,他指廖何時將簡炳墀給他的130張「金牛」放入膠袋,說法前後矛盾,廖在書面供詞說不會是上午時分,但庭上作供卻說是上午,黃指原審裁判官沒有妥善分析兩者的矛盾及衡量廖的可信性,對簡造成重大不公平。
案情指簡炳墀於2011年2月27日早上,拜會在上水經營士多的村代表廖富壽,表示有意角逐上水區鄉事委員會主席,要求對方支持,臨走時稱已放下13萬元,其後廖在麻將房發現一疊千元面額紙幣,於是向廉署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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