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取消和下放10項職責,其中包括下放港、澳、台投資者在內地設置獨資醫院審批職責到省級衛生和計劃生育部門等。
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取消和下放27項職責,下放國外人員參與製作的國產電視劇審查職責至省級新聞出版廣電行政部門是其中之一。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取消和下放11項職責,包括下放藥品、醫療器械質量管理規範認證職責至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
國家能源局:取消和下放9項職責,將國家發改委的供電營業區的設立、變更審批及供電營業許可證核發職責與國家能源局的電力業務許可證核發職責整合,下放區域能源監管機構。
國家海洋局:取消和下放6項職責,包括取消海洋石油勘探開發溢油應急計劃審批;下放省內縣際海域界線勘定職責至省級海洋行政主管部門。
國家鐵路局:取消15項職責,如取消開行客貨直通列車、辦理軍事運輸和特殊貨物運輸審批等。■記者 劉凝哲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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