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文森) 新修訂的《商品說明條例》昨日起生效,規管6種不良營商手法,包括作出虛假商品說明、誤導性遺漏等,而規管範圍由商品擴展至服務業,不少行業的廣告宣傳都作出了相應的改動,部分更改變營商手法,例如有旅行社修改宣傳單張,刪改「保證成行」等字眼,避免違法;亦有美容院加裝攝錄機,拍下銷售過程,保障自己。消委會表示,截至昨日下午5時,就新修訂條例收到25個查詢及3個投訴,而海關截至昨日下午3時,就收到95個查詢及4宗投訴。
新修訂的《商品說明條例》生效,正在灣仔會展舉行的香港書展,昨日再不見有產品標示「全場最抵」、「最平」等字眼,而之前有寫著「最暢銷」、「最熱賣」的宣傳紙牌亦不見了。同一個參展攤位,換上一些列明折扣優惠的宣傳紙牌,亦有攤位更針對性變招,用上「非常抵買」、「平到無朋友」,還有「強國價」、「秒殺價」等宣傳語句。另有參展攤位在宣傳標語「全場七折起」字眼旁,加上「特價除外」的說明,以避觸犯新法例。但仍有書商以「全港最受歡迎」的橫額宣傳,字眼值得商榷。
貿發局:再向展商發通知
參展書商陳先生表示,對條例定義仍然不太清楚,不過,為了避免違法,會轉用其他口號吸引消費者,「我們用了色彩豐富點的字樣,『破底價』、『強國價』我們都會用,我們做多些設計上的宣傳方法,大會巡查發現有問題字眼,我們都會收起,但這幾日都看不到有甚麼問題」。貿發局表示,會再向參展商發通知,提醒他們留意修訂條例生效後,宣傳字眼有否違規。海關表示,在書展展期內,會派員到場巡查,若發現有展品不符合新修訂條例要求的情況,會了解及跟進。
旅社刪「保證成行」宣傳字眼
昨日生效的新修訂《商品說明條例》,規管範圍不只是商品,亦包括服務業。過往旅行社經常於宣傳單張寫著「天天出發」、「保證成行」等等字眼,但新例生效後,用上這字句可能就違法。旅遊業議會主席胡兆英指,旅行社已採取措施配合,包括修訂廣告和宣傳單張上的字眼。東瀛遊執行董事禤國全表示,他們已修改了宣傳單張,「自費活動已寫明客人可選擇購買或不購買,另外,在酒店方面,在行程表中會更清晰寫明,若不能入住指定的酒店,會入住一間比它更高定價的酒店。」
美容院裝攝錄機拍銷售過程
香港美容業總會創會主席葉世雄表示,因應新例實施,美容廣告會更加清楚描述功效,但有部分美容院怕觸犯新修訂法例,乾脆抽起廣告,「因為法例沒有緩衝期,業界會觀察一下其他行家『被人打中』哪些字眼有問題,我們就不用囉,例如『永久脫毛』是指甚麼呢?若這樣寫,相信一定會『出事』。」他又透露為了自保,愈來愈多美容院加裝攝錄機,拍攝銷售過程。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蹤表示,只要商戶以誠實手法銷售,不用擔心會犯法,「條例的精神並不複雜,因為最重要是出售某一些產品或提供某一些服務時,應該以殷實及貨真價實及清清楚楚手法,按道理就不會觸犯法例。萬一有輕微的觸犯,都可有免責的辯護又或者是自辯機會。」海關表示,新例不設緩衝期,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50萬元和入獄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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