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政治體系中,天皇扮演國家元首象徵角色,國會是最高權力機構,採取議會內閣制,立法、行政、司法三權明確區分。日本選舉制度精神是將政治活動與競選活動劃分為二,並壓制候選人角色,突顯政黨地位,即政黨是選舉主導者,候選人依附政黨之下。
國會分為參眾兩議院。眾院有480個議席,議員任期4年,首相有權提前解散眾院舉行大選。參院有242個議席,議員任期6年,每3年改選一半,不能中途解散。在首相選舉和預算等重要議案表決上,眾院優於參院。各黨派及無黨派候選人通過全民投票,選出國會議員。
日本憲法規定,當參眾兩院全體會議在首相指名選舉中出現不同結果時,由兩院議員組成的兩院協議會協商。若協商不能取得一致意見,則將眾院選舉結果作為國會表決結果。 ■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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