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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處曾破獲一個假結婚集團,搜獲多本記事簿、大量婚姻登記文件及刊登報章廣告的收據等犯罪證據。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不法分子企圖以另類招聘隱瞞假結婚行為,市民一旦誤信參與則屬違法。入境處表示,當局非常關注「假結婚」問題,專案小組2010年至今已檢控逾760名涉及假結婚人士,當中部分被判監4個月至48個月不等及遣返內地,提醒港人切勿輕信以「搵快錢」及「中港婚介」等字眼作招徠的網上招聘廣告,處方會在適當時機採取執法行動。
聯繫內地 互報「假婚」
入境處發言人表示,處方非常關注「假結婚」問題,已於2006年成立專案小組打擊有關罪行,以防止有人透過假結婚或安排他人以假結婚方式申請來港後,亦一直與內地保持緊密聯繫,互相通報有關「假結婚」的案件及情報,以便對有關人士日後的簽注申請作出嚴格審批。發言人稱,內地執法機關亦會將懷疑假結婚個案轉交入境處跟進,若發現任何人士以欺騙手段取得香港居留身份,其身份證或居留資格會被依法取消,涉案人士亦會被遣返原居地。
發言人表示,處方若發現有懷疑個案,調查分科會對涉嫌假結婚人士及中介人進行深入調查,並從多方面搜集證據,一旦掌握足夠證據便會對有關人士作出檢控,由2010年至今年6月,處方已成功檢控逾760名涉及假結婚人士,並分別判監禁4個月至48個月不等;同時,在有關通報機制下已成功偵破個案,並將有關的內地犯案人員遣返回內地。此外,發言人又指,處方亦同時留意任何可疑或不法活動,例如集團在報章、網頁刊登廣告,以「搵快錢」及「中港婚介」等字眼作招徠,誘使港人與內地人結婚,處方會在適當時機採取執法行動。
2010年至今 成功檢控760人判囚
發言人呼籲,任何人士如以虛假婚姻,或安排其他人士參與假結婚,以協助其取得所需文件申請來港,即屬違法;在辦理「假結婚」及藉此申請來港的過程中,有關人士可能經已干犯重婚、發假誓、提供虛假資料、向入境處職員作出虛假陳述及串謀欺詐等罪行。根據現行香港法例,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14年;另因虛假婚姻而取得的在港居留資格亦會被依法註銷,涉案人士亦會被遣送回原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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