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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雅山全數21座洋房均租予同一間海外註冊公司。圖為雍雅山示範單位。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梁悅琴)資深投資者羅家寶旗下沙田雍雅山洋房,於今年4月底一手住宅銷售新例實施後,至今仍未上載全新樓書,但土地註冊處顯示,再有20座洋房已登記,連同較早前曝光的1號屋,全數21座房登記總額19.473億元,並已全部租予同一間公司,為期3年。雍雅投資物業經理王慶新昨表示,全數21座洋房均屬內部轉讓,部分曝光的有限公司董事是相關人士,其餘有限公司的資料將陸續披露。業界估計,不排除有關交易可在日後以「賣殼」連租約形式售樓以迴避支付額外印花稅。
事實上,政府連番出招令豪宅交投幾近冰封,雍雅山於去年10月初已公布銷售部署,惟項目叫價進取,入場費達8,400萬元,加上10月底政府推出買家印花稅(BSD),豪宅買家更為卻步,樓盤一直未「破蛋」。發展商於今年3月決定轉賣為租,先推前排12幢洋房(不計董事屋),實用面積由2,133方呎至2,320方呎,以入場費月租15萬元計,實呎租由70元起,挑戰新界區洋房呎租新高。不過,發展商一直未有透露此項目的出租情況。
不同公司購入 同一公司承租
土地註冊處資料顯示,新近「上榜」的20座洋房由不同公司購入,登記金額由7,250萬元至1.457億元,均出租予同一間公司BEECH SKY INVESTMENTS LIMITED,租期均為3年,月租由8.4萬元至19.5萬元。翻查BEECH SKY INVESTMENTS LIMITED資料,為海外註冊公司。由於此交易與「買殼」形式相若,因此可避過支付大部分物業印花稅。
「賣殼」風險高 隨時一身債
據政府資料,於去年10月27日後才將物業轉至旗下子公司,轉移後2年內再將子公司股權轉予其他非相聯法人或人士,仍須付印花稅,即基本從價印花稅及15%的BSD。若子公司於3年內直接出售物業,亦須繳納額外印花稅(SSD)。若買樓者有心持貨3年或以上,以「賣殼」形式買樓仍有著數。
基於政府針對非本地客及購買第二套房的投資者,於今年相繼推出買家印花稅(BSD)及雙倍印花稅(DSD),令內地客及豪宅買家轉而透過「賣殼」(以公司股權轉讓形式進行物業買賣)形式轉讓避稅,買家以買入股權方式擁有物業或可避開BSD。理論上,透過轉讓有限公司持有物業,是有其好處,現時只要物業市值逾200萬元以上,印花稅率由1.5%至4.25%不等;而透過轉讓持有物業的有限公司股份,以間接轉讓物業擁有權的話,印花稅率只是一律0.2%。不過,以轉讓公司的方法擁有物業有很大風險,就是隨時為了避稅而揹上一身債務,得不償失。
其他新盤方面,華人置業於灣仔道1號的壹環於上月19日上載新售樓書後,昨按新例重上價單,涉及18伙,平均實用呎價33,891元,發展商除繼續享有60天即供付款方法(照訂價減5%)外,亦提供120天即供付款方法(照訂價減10%),實用面積由457方呎至1,363方呎,售價由1,375.8萬元至6,267.6萬元,發展商尚未公布銷售安排。
根據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網顯示,洪水橋溱林及馬頭角港圖灣昨各售出1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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