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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規程序冗長 最少拖慢2年落成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3-08-12]     我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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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痚繰o頭的油塘灣項目,足足用了20年時間,才於今年初獲城規會批出規劃許可。張偉民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顏倫樂)本報統計發現,近3年政府推出的土地中,有8幅屬於CDA地盤,涉及住宅樓面約223萬方呎,可建超過2,000個單位,以及逾150萬方呎的商業及酒店樓面,這批土地平均到城規會申請時間都接近1年。立法會議員謝偉銓指,這還只是初步的改動,保守估計連同日後修訂,規劃程序最少兩年,拖慢土地供應到市場的速度。

 翻查資料,過往3年政府一共推出的8幅官地CDA,發展商由買地至獲城規會批出規劃許可,整個規劃程序約需5個月至19個月不等,當中申請時間最快的地盤為華懋的九龍塘延文禮士道項目,僅要5個月,最長則為香格里拉的紅磡酒店項目,歷時19個月。平均計算,已批規劃許可的5個地盤,申請時間接近1年。

每次改動需向城規會申請

 謝偉銓表示,1年只是最快的情況,保守估計連同日後修訂,規劃程序最少兩年,尚未計申請屋宇署圖則,之後才可以動工,又要再3至4年時間。

 事實上,劃為CDA,意味發展商每次改動都要到城規會申請,浪費建屋時間,而且一些技術的細節亦要諮詢公眾,若項目受爭議,就容易引起市場感性情緒,令項目收到不同反對意見,而物業旁邊的大廈業主亦會因為發展影響景觀、交通等諸多因素,在顧及自身利益的情況下反對項目發展,形成阻力。

建議賣地條款只須列明要求

 謝偉銓認為,政府對於官地有足夠控制權,可以透過賣地條款控制日後發展模式。建議將一些環境評估、空氣流通評估等,放入賣地條件中,日後發展商只需向技術部門取得許可即可發展,而毋須規劃為CDA再出售。省卻到城規會申請時,可能因為一些市場因素而令一些好的設計未能付諸實行。

 至於今年度政府賣地計劃中的CDA用地並不多,只得一幅位於烏溪沙高爾夫球場旁邊的地盤,現劃為「CDA2」地帶,日後投得地皮的發展商,需向城規會遞交總綱發展藍圖,包括環境、景觀、排污、空氣流通等各項評估報告,發展相對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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