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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銀國際 杜勁松博士
8月初內地啟動有史以來最大規模的政府性債務審計工作;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市場預計潛在投資需求將達數萬億元人民幣。此輪審計工作應被視為穩增長策略的正面舉措之一,其結果將為內地經濟下一輪城市基建投融資模式、營運模式的轉變、乃至財稅體制的綜合改革提供更多數據支持。
首先,內地政府性債務並無一致的統計口徑。九七年亞洲金融危機後,內地取消地方政府直接發債並禁止地方政府為債務提供擔保;08年環球金融危機後,各種政府融資平台又得到迅猛發展,導致顯性和隱性債務迅速擴張,引起監管者和市場警覺。銀監會公佈截至今年6月末,地方政府融資平台貸款餘額9.7萬億元,同比增長6.2%。國家審計署官員在今年兩會期間披露,地方政府性債務總額約在15萬億-18萬億元。部分海外分析師則推測內地政府性債務水平可能更高。
冀為經濟升級打下基礎
其次,作為穩增長策略的重要舉措,新一輪基建計劃將觸發一系列綜合性改革議題;而這些改革是否能成功,將決定是否可以化解政府性債務危機(或解除擔憂)、避免類似「底特律破產事件」,並進而為經濟升級打下堅實的基礎。否則,上述數萬億元人民幣的投資,如何解決建設所需的資金來源?如何確保設施建成後的運營能產生穩定的正現金流?審計署披露,截至2012年底,4個省本級、17個省會城市本級地區有55%的債務承諾以土地收入償還。數據顯示地方政府債務的現金流堪憂。
總體而言,主要的改革議題包括:(1)綜合性的財稅改革方案,包括在法律層面建立和完善地方政府發行市政債的制度,特別是確保債券的發行具備財政和司法的制衡機制(例如債券的發行必須獲得地方人民代表大會的批准);建立和完善房產稅、市政稅等地方稅種,平衡政府的經常性收入與賣地收入。
(2)城市基礎設施市場化運營的綜合改革方案,包括優化反壟斷法律法規,鼓勵民營資本(包括外資)進入(可參考上世紀八十年代英國在私有化公營機構中的相關經驗);在涉及廣大民眾切身利益的基礎設施運營收費模式上,協調好市場化與公益化之間的衝突。(以上資料只供參考,並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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