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去年4月1日在西區一項公眾活動中,有人「企圖以焚化方式侮辱區旗」及「非法集結」,案中共涉9人,警方早前經調查及諮詢法律意見後,於今年1月至7月先後拘捕8男1女,其中被捕21歲女子邱嘉俞,昨日被正式落案暫控以一項「非法集結」罪,將於本月1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警方發言人表示,警方今年初曾多次嘗試聯絡該名姓邱女子,其間曾成功聯絡她並要求協助調查,但遭拒絕。至上月24日終在羅湖拘捕邱女。
邱嘉俞為活躍社運人士,2011年8月曾於反外傭居港權遊行中與警方推撞,其後被捕控以非法集結。
警公正調查 無政治考慮
警方重申尊重市民表達意見、言論及集會的自由,並一直致力協助市民進行和平及有秩序的公眾活動,以確保公眾安全及公眾秩序,惟公眾人士表達訴求時,亦必須遵守香港法律和社會秩序。警方絕不會容忍任何違法或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若公眾安寧及秩序受到破壞,會採取果斷行動。
一般而言,警方會在事件發生後根據當時現場的情況及搜集所得的證據,公平公正地作出調查,並徵詢法律意見,以作出進一步行動。警方一向依法辦事,絕無任何政治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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