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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18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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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恫言見傷亡 警重申不容暴力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3-08-18]     我要評論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特首梁振英今日會到觀塘功樂官立中學聽取市民意見,多個反對派政黨及政團已表明會派員「踩場」,其中「人民力量」主席袁彌明更聲言預計會出現「傷亡」。警方發言人昨日強調,警方絕不容忍任何暴力事件或黑幫行為;任何人如有違法,不論任何背景,警方絕不會視若無睹,一定會不偏不倚,公平公正地處理。

 根據公安條例,任何超過30人的公眾遊行及超過50人的公眾集會,均須於活動舉行前7天親身到警署通知警方,以便警方與主辦團體就活動細節進行商討,從而作出相應人手調配、人流安全管理及特別交通措施,以減低對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的風險和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影響。

反對派拒申請 涉違法集會

 儘管「人民力量」、社民連、公民黨以及民主黨等均聲稱今日會到觀塘功樂官立中學外集會「踩場」,但警方昨日表示,截至日前,他們只收到1個團體的「舉行公眾集會意向通知書」,並已按現行機制處理,於昨日向該團體發出不反對通知書,並會繼續接觸及勸喻其他表示有意舉行活動的團體,依法盡快向警方作出通知,以便警方協助他們合法和安全地進行有關公眾活動。

 同時,警方經有關部門已知會附近當區居民是次公眾活動,並提醒他們活動期間或會對出入造成不便,希望他們予以諒解和保持忍耐。

警尊重集會自由 不容忍違法行為

 警方發言人強調,警方尊重市民表達意見,言論及集會的自由。警方一貫的政策是全力協助市民進行和平的公眾活動,同時亦有責任確保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公眾人士表達訴求時,亦必須遵守香港法律和社會秩序,呼籲到該處集會的人士保持克制及冷靜,並依從現場警務人員的指示及勸喻,發揮警民合作精神,以理性、和平的方式表達訴求。

 警方會因應現場情況,作出相應的人流安全管理措施,包括考慮封閉部分附近的道路,以確保有關活動能在安全及有秩序的情況下進行。有關公眾活動區,警方會根據參與是次活動的人數及按現場風險評估作出適當的安排,並重申絕不容忍任何暴力事件或黑幫行為;任何人如有違法,不論任何背景,警方絕不會視若無睹,一定會不偏不倚,公平公正地處理。

校外屬公眾地方 不設採訪區

 另外,由於功樂中學門外屬公眾地方,警方指出,一般而言,當局不會在公眾地方設立採訪區,傳媒應如市民一般,可自由進出公眾地方,故警方不會在該中學外的公眾地方設立傳媒採訪區,並重申一直尊重新聞自由和採訪自由,並完全明白配合傳媒採訪工作與傳媒保持有效溝通的重要,會繼續在互相尊重和體諒的基礎上與傳媒保持良好關係,提供所需協助,加強彼此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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