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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私人銀行」彌補農村金融業短腿。白林淼 攝
——草根金融機構不再遊走於灰色地帶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白林淼 溫州報道)溫州金改再突破。近日,溫州市政府召開常務會議,原則審議通過《溫州市農村資金互助會監管暫行辦法(試行)》(下稱「辦法」),並將於近期出台。據悉,內地多數草根金融機構處於「合法」與「非法」的灰色地帶,溫州即將出台的《辦法》則直接宣告溫州「農民私人銀行」獲得合法身份證。
農村金融是內地金融業的一大短腿,為激活農村沉睡的資本,此前安徽、四川、山西等省曾試點推行的「農村資金互助社」,但「互助社」要經銀行業監管機構批准,門檻依然過高。2011年,得益於金融綜合改革的浙江溫州開展了農村資金互助會試點。
會員之間「知根知底」
溫州試點的農村資金互助會採取封閉式運行手段和會員制方式,規定資金價格控制在一定範圍內,不能無序發放。讓缺錢的人能得到資金,有錢的人得到財產性收入,而且互助會各位會員之間知根知底,能有效防範民間借貸的風險。因此該組織有著「農民私人銀行」之稱。
據統計,溫州首批試點的農村資金互助會有19家,目前已經開業的有12家。今年上半年,溫州已開業的11家農村資金互助會共向會員投放互助金614筆、總金額1.4億多元,有效彌補了當地農村金融網點覆蓋率低、供給不足等問題。
不過,隨著首批農村資金互助會的陸續開業,「農民私人銀行」也相繼遇到成長的煩惱。據了解,在內地,大多數的草根金融機構都通過工商或民政部門進行註冊,並沒有金融許可證,處於「合法」與「非法」的灰色地帶。身份問題始終成為草根金融機構成長路上的絆腳石。
為破解身份尷尬問題,即將出台的《辦法》明確,農村資金互助會為「民辦非法人」,即農村資金互助會是由專業合作社或村股份經濟合作社主發起,經相關部門同意、初審、核准後,在民政部門註冊登記取得民辦非法人資格。知情人士表示,如果說銀行等金融機構對放貸是選擇式的,那麼互助會是在一個封閉的組織裡運行、覆蓋到特定人群,應該是一個互助互惠的公益性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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