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本報記者 路艷寧 綜合報道)今年起,貴州計劃生育「失獨家庭」特別扶助金標準,從每人每年2,000元提高至4,800元。此外,鼓勵各地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自籌資金,在省定3萬元標準的基礎上,適度提高發放「失獨家庭」一次性撫慰金標準。
通知明確,特別扶助金發放方式仍通過金融機構發放,特別扶助人員建立個人銀行賬戶後,憑個人存折領取。
「失獨家庭」為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女方年滿49歲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