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銀國際 杜勁松
國務院於日前同意建立金融監管協調部際聯席會議(簡稱「聯席會議」)制度,由人民銀行牽頭,成員包括三會一局(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外匯管理局)。與先前的臨時性部際協調機制不同,此次國務院批覆於人民銀行常設辦公室,確保聯席會議的運行機制更加面向實務。某種程度上反映了中央在探索金融監管體制改革的思路有所變化。
直接監管防患於未然
目前,美國仍是分業監管,所涉機構從財政部到聯儲、從貨幣監理署到證監會等累計有十家之多。英國採用統一監管體制,而且在全球金融危機之後,英國將金融監管職能重新收歸其中央銀行–英格蘭銀行。對於英國的舉措,市場觀點見仁見智。筆者認為,由中央銀行承擔統一監管職能,可能更多體現了風險為本的監管理念。實際上,回顧歷次金融危機,儘管其觸發事件各有不同,但事件升級成「危機」後的最直接表現往往是流動性危機。
因此,央行干預(包括注入流動性、安排接管商業銀行等)成為化解危機的最直接手段。對於決策者而言,與其讓央行在危機爆發之際被動地充當「救火隊長」,不如直接將全部金融機構納入其央行的監管範圍,做到早日明察秋毫、防患未然。
上述邏輯也有可能適用於中國。事實上,當初人民銀行撤銷省級行政區域的分行並設立大區分行,其中一個用意即希望金融監管能夠脫離地方政府的影響。
然而,隨著「三會」成立,其下轄機構又恢復了按省、市、縣行政區劃的設置。再加上各地金融辦,中國金融監管體系的「條」「塊」縱橫交錯,導致金融監管獨立性存疑,增加了從地區性風險演化成全局性風險的可能性。
經營動力與壓力日增
另一方面,目前中國金融市場綜合經營的動力與壓力與日俱增。動力方面,隨著利率市場化進程的推進,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等需平衡非利息收入來源,紛紛進入基金管理、保險行業,有些甚至在努力進入投資銀行領域。壓力方面,隨著民營資本、外國資本進入金融行業的門檻逐步調低,未來可能出現更多金融控股公司,內地監管機構面臨是否需要與時俱進,並參照海外實踐、設立金融控股公司牌照的壓力。(以上資料只供參考,並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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