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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順虎。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據《新京報》報道,原鐵道部運輸局副局長兼營運部主任蘇順虎涉嫌受賄案前日在北京市二中院開審。蘇順虎表示認罪,其辯護律師則認為檢方指控數額過高。至於最終將面臨何種判決結果,蘇順虎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此案未當庭宣判。
檢方指控,2003年至2011年間,蘇順虎利用擔任鐵道部運輸局營運部貨運營銷計劃處處長、營運部副主任、副局長兼營運部主任的職務便利,為山西曲沃縣閔光焦化有限責任公司、江西省物資貿易有限責任公司、北京鐵潤商貿有限責任公司等三家單位謀取利益,為此收受上述單位的負責人給予的款物折合人民幣共計2,400餘萬元。
此前有報道稱,蘇順虎案發與劉志軍案有關,是其窩案的一部分。但昨日,蘇的律師表示,蘇涉賄案與劉志軍案沒有關聯,庭審中也未提及二者之間有任何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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