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涂若奔)中電(0002)昨日公佈,其向港府追討過去多收的地租及差餉而獲發還的臨時款項,一直以回扣形式向客戶退還,至今收回的款項將於2013年10月15日全數用盡,因此將於10月16日起停止向客戶提供「地租及差餉特別回扣」。但公司強調,若將來再獲政府發還多收地租及差餉的退款,會全數回贈予客戶。
視乎政府是否再發放退款
中電於新聞稿指,今年4月就差餉物業估價署的地租及差餉估值提出的上訴,獲土地審裁處作出有利的判決,但處方同時提出一些估值計算的問題,需待該處作出檢討,而估值檢討需時完成。自土地審裁處作出判決以來,政府是否再發放退款仍有待決定,而中電至今一直未有獲進一步發放臨時退款。同時,之前獲政府發還的臨時退款,因在2012及2013年逐步向客戶提供「地租及差餉特別回扣」而將約在今年10月中旬全數用盡,故於10月16日起無法繼續向客戶提供有關回扣。
中電在2012和2013年給予客戶的回扣,分別為每度電3.3仙及2.1仙。根據其2013年中期報告所載,截至2013年6月30日,中電獲政府退回的臨時款項總額為16.41億元,而截至同日,中電向客戶提供的「地租及差餉特別回扣」總額為13.98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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