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48歲無牌女導遊3年前帶團來港旅遊,疑因購物問題與團員、前國家乒乓球隊教練陳佑銘爭執,陳心臟病發送院不治。陳妻投訴涉案女導遊,始揭發她冒充他人身份帶團。女導遊鄭學光早前承認欺詐罪,裁判官指鄭多於一次利用他人身份充當持牌導遊,從中獲益,除了損害團員利益,更破壞社會形象,判刑必須具阻嚇性,遂判她入獄2星期及罰款1.2萬元。由於鄭已還柙2星期,故即日獲釋。
案情指,被告鄭學光於2010年4月7日,向永盛旅遊冒認是有牌導遊鄭應麗,在同年4月9日至5月22日期間帶了20個團,獲得約4.1萬元收入。5月21日鄭帶涉案旅行團來港旅遊,翌日在紅磡一珠寶店與陳佑銘夫婦爭吵,其間陳心臟病發送院不治。及後陳妻向旅遊業議會投訴,揭發鄭學光是「無牌導遊」。
辯方在庭上求情時指被告是單親母,背景淒涼,早前還柙已受懲罰及感後悔,承諾將來有機會會考導遊牌。
官斥損團員利益社會形象
裁判官在判詞中指,導遊需接受急救訓練責任重大,並非繳費考試便可成為稱職導遊。鄭的犯事手法影響團員利益及社會形象,判刑必須具阻嚇性,但考慮到她認罪及沒有案底,案發至今心理受到影響,故以判監3星期為量刑起點,扣減三分一刑期至判囚2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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