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反對派不斷推銷所謂「公民提名」方案。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昨日表明,任何意在繞過、變相減低或剝奪提名委員會的權力的方案,都可能會違反《基本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他強調,落實普選除了要依法辦事外,另一個重要的因素是建立互信,任何人士都要盡他們最大努力為落實2017年普選去建立互信。
譚志源昨日被問及反對派提出的「公民提名」是否符合《基本法》時指出,坊間有很多不同形式的「公民提名」方案,「至少有五六種」,要看當中的細節才能作出判斷,但有一種極端是變相廢除提名委員會的「公民提名」,可能是違反《基本法》;至於另一些方案是以「公民提名」作為「民間參考」,並非法定部分,則要再參詳才知道是否違反《基本法》。
他解釋,《基本法》第四十五條規定,提名是要符合一個民主程序,而這個民主程序並不是任何人的民主程序,而是提名委員會的提名程序,這在《基本法》寫得很清楚,「故此任何的一些方案,如何是將提名委員會的權力去繞過,或者變相減低或剝奪的時候,是很容易讓法律界的人士認為不符合、甚至違反《基本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
四十五條:要經提委會提名
譚志源強調,政府會按《基本法》和人大常委會相關《決定》辦事,並直言邁向2017年落實普選的道路非一條容易的道路,因為要牽涉許多不同利益群體,也牽涉不同意見不同期望,要收窄分歧,找到一個共識的方案,是一艱難的事情。除了依法辦事外,他認為另一個重要因素是建立互信,任何人士都要盡他們最大努力為落實2017年普選去建立互信。
被問到中聯辦主任張曉明和宣文部部長郝鐵川早前先後談到普選的法律問題,是否架空特區政府時,譚志源強調說,政制發展不是單純是特區內部的事情,根據國家憲法和《基本法》,中央是有憲制的角色和權責去審視和處理本港政制發展。
政改須中央特區立會合作
「中央有它的角色,張曉明和郝鐵川的發言,我亦留意到有一共同點,他們強調以法治精神依法施政,亦留意到他們對《基本法》條文有不同解釋和爭論,共通點嚴格按照《基本法》去處理方案。」他認為,立法會、特區政府和中央都有憲制角色和權責,是缺一不可的,所以不存在特區政府與本港社會或黨派討論時架空中央,或中央透過中聯辦有些法律意見就是架空特區政府,三者都要互相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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