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胡鑫 合肥報道)因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未過關,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0914)、貴州茅台酒廠集團啤酒有限責任公司、河南省三門峽市污水處理廠、廣東汕頭萬豐熱電有限公司等11家企業,被環保部掛牌督辦,並被要求限期整改。
日前,環保部下發《關於掛牌督辦污染減排存在問題企業的通知》顯示,根據2013年上半年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核查和日常督查情況,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在脫硝設施建設和運行方面存在問題。根據有關規定,環保部決定,對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掛牌督辦,責令限期整改。
針對海螺水泥存在的脫硝設施建設、運行等問題,環保部要求安徽省環保廳督促當地政府、有關部門和企業,於2013年底前完成《「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責任書》所列2011-2013年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脫硝治理項目;蕪湖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完善脫硝設施在線監控和中控系統,加強管理,確保穩定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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