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政府免費電視發牌決定的香港電視員工及市民,昨午分從銅鑼灣及中環遊行到政府總部,要求當局清晰交代發牌理據與香港電視「落選」的原因。實際上,政府發牌是同時以法例和香港的公眾利益為依歸,才作出決定。不論是香港電視主席王維基,還是一些不滿政府決定的香港電視員工及市民,都表示不相信發牌決定有政治原因,也表示不能這樣做。然而,採取抗爭行動抗議政府發牌決定,難免將事件政治化。值得警惕的是,反對派利用事件意圖複製去年的「反國教」運動,其實是項莊舞劍,意在為反對派的普選方案和「佔中」運動造勢,這是對香港公眾利益不負責任的做法。
政府重申,決定原則上增發兩個牌照,將免費電視營運者由現時兩個,倍增至四個,目的是為了引入競爭,使觀眾有更多選擇,同時亦確保免費電視市場健康及有秩序發展。這個決定,既不是為了維護既有利益,亦無政治考慮。政府在考慮牌照的數目和開放市場的步伐上,是顧及增發三個牌照會否不利市場健康及有秩序發展,因而採取循序漸進、審慎引入競爭的決定。
行政會議召集人林煥光指出,行政會議考慮時已包括公眾利益的因素,過多競爭者或會出現倒閉,令公眾利益受損。律政司司長袁國強亦表明,考慮發牌過程嚴格審視了程序公義,令每一個申請者都有充分時間和資料回應。另一名行會成員陳智思亦指行會已考慮多方面因素,並非只考慮民意。政府的做法和立場無可厚非。政府考慮免費電視發牌時,是嚴格根據12個發牌條件作出決定,並考慮多方面因素,包括專家報告、申請機構的製作能力和水平等,並無政治考慮。
在這種情況下,以政治化的抗爭行動促請當局發第5個牌予香港電視,政府當然不能照辦。如果此例一開,香港的法治和營商秩序將崩潰。試想,如果每一個申請營商牌照的人士,每一間參與商業投標的公司,如果一旦「落選」,就以政治化的抗爭要求得到牌照和中標,這樣香港的法治就會受到極大衝擊,香港的營商秩序也將蕩然無存,這顯然違反香港法例和香港的公眾利益。
反對派利用事件,刻意複製去年的「反國教」運動,以群眾運動的方式逼迫政府發第5個牌予香港電視。在香港啟動特首普選公眾諮詢的時刻,這是要向政府施加壓力,為反對派的普選方案和「佔中」運動造勢,這既對香港的公眾利益不負責任,又為特首普選製造障礙,應該受到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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