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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接收香港電視員工請願信,道聲:「大家辛苦了。」梁祖彝 攝
——明知「順得哥情失嫂意」 堅持循序漸進引良性競爭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香港電視網絡不獲發放免費電視牌照,反對派提出要求立法會引用特權法促使政府公開相關審批文件。特首梁振英昨日主動開腔,坦言「最容易的做法」,就是「來者不拒」,但現行制度和政策對特首會同行政會議的要求,並不是來者不拒,而是要審視申請者是否符合一系列要求,在經過全盤考慮後作出決定。他坦言,當局明知道很可能出現「順得哥情失嫂意」的情況,仍然傾向用「循序漸進」原則來發牌,是希望通過良性競爭,避免在開放牌照後的進步「曇花一現」。
梁振英昨日出席行政會議前花了近20分鐘,主動向在場記者解釋增發免費電視牌照的決定。他說,政府發免費電視牌制度由上世紀60年代開始,到最後由當時總督會同行政局,到現在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決定,涉及十分複雜而冗長的審議過程及審議準則,自己上任後承接上一屆政府工作,最終決定原則上多發兩個免費電視牌,這是40年來首次。「昨晚看電視新聞,有一名長者在政府總部對著鏡頭說,希望政府發免費電視牌照,不想撳來撳去得兩個台。」
避免競爭進步淪「曇花一現」
他說,政府知道很有可能出現「順得哥情失嫂意」的情況,但政府相信通過良性的競爭,希望通過增加香港免費電視的競爭,提高免費電視製作的水平,包括節目質素及內容,為香港市民提供更多選擇,及更好的電視服務,故傾向以「循序漸進」原則來發牌,「循序漸進的意思是,我們要考慮到良性競爭,通過競爭給觀眾更多的選擇,但同時亦要盡量避免過度競爭對整體免費電視市場可能造成的負面影響。這個循序漸進的傾向,事前亦有通知3位申請者,並不是最後行會決定時才用這個準則」。
梁振英進一步解釋指,特區政府不希望在增加發牌後,競爭進步只是「曇花一現」,相關部門和行政會議在審議過程當中,參考了專家顧問3年半以來提交的4份詳盡報告,從不同方面去評估3個申請者的能力及其他情況,包括財政能力以及財政能力範圍內預測廣告收益、投資計劃等其他細項;在節目製作方面,則包括節目範圍是否符合最低要求,在新聞節目或劇集外,還有其他不同類型節目的內容要求,以至電視產業在發若干牌後的持續發展等。
他明白及認同市民最關注哪個申請者能夠提供幾高質素的節目內容,尤其是劇集,但同時也要考慮顧問報告提出的超過10個準則,每個大項裡均有細項,說明政府和行政會議通過全盤及全面考慮,絕對沒有政治考慮。
梁振英坦言:「最容易的做法,就是來者不拒。無論哪個申請,無論他的申請書內容是怎樣,無論顧問報告或是法律意見是怎樣,我們來者不拒。但是制度和政策對我們的要求並不是來者不拒,而是要審議看看申請者怎樣符合,以及他符合的程度的一系列要求。來者不拒不是我們制度的一部分。」
符合程序公義絕無政治考慮
他指出,政府在收到顧問報告後,當局更給予3個申請者查看報告,並請3個申請者相互評論其他申請者,結果再交予行會,說明在審批過程中,政府是完全重視程序公義,以至政府重視程序公義的程度。但由於審議準則多,不同人看審議準則下的結果自然有不同的側重點。梁振英強調說:「政府和行政會議的考慮,不是一點,是全面。我們絕對沒有政治考慮,絕對沒有政治考慮,而講清楚是沒有政治考慮的」,「根據媒體有關王維基報道,大家可以相信,(香港電視網絡主席)王維基不是政治人,他亦無政治立場,所以政府考慮全面,但是沒有政治考慮」。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發言人昨晚發表聲明強調,即使在開放市場的政策下,任何免費電視牌照申請仍需要按法例和既定程序處理。在1998年政策下,並非每宗接獲的免費電視牌照申請均一律獲批,而是須先由通訊事務管理局作出建議,然後由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在考慮所有相關因素後作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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