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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23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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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國強:衝擊保密制損害香港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3-10-23]     我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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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長袁國強。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聶曉輝)反對派聯署要求立法會討論引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調查發放免費電視牌照的風波,香港電視網絡主席王維基則決定提出司法覆核。特首梁振英昨日強調,特區政府必須奉行一貫的行會保密制,當局已準備好面對法律挑戰,並會在法庭上向法院陳述特區政府的理據。律政司司長袁國強也強調,行政會議一直採用保密原則,貿然違反不利香港長遠發展和政府施政,希望立法會能以其他方法處理,避免產生法律問題。

梁:全世界內閣保密運作

 梁振英昨日在回應有要求公開行會文件時指出,特區政府必須堅守行會保密制,而保密制亦是行會運作中的一個最重要制度,「行會很多時被形容為世界各地政府內閣,其實行會工作性質亦是類似。世界各地內閣開會均完全保密,議程、會議內容、出席者發言內容、發言傾向或是立場亦是保密,全世界各地政府的內閣運作都是這樣的」。

 他續說,由於申請者向政府提交了其投資計劃等商業秘密,包括財政情況,因此政府有另外一重的保密考慮。他直言,政府不想就電視發牌打官司,但過去已經有現時持牌人提出訴訟,亦於法院打過官司,政府對打官司是有充分準備,也說明了政府在整個過程中是跟足法律,並參考了律政司的法律意見,以及聘用外國御用大律師為政府提供意見,「我們完全符合制度、法律和程序公義、程序正當性要求」。

袁:破壞保密制影響深遠

 袁國強昨日在一個公開場合被問及有關問題時強調,特區政府一直沿用行會保密原則,其背後概念有實際用處,若貿然不遵守這保密機制,對發牌事件固然有影響,長遠而言亦不利香港整體發展和政府運作,故應以其他方法處理發牌事件,希望不會出現以權力及特權法介入事件的情形,避免產生一定的法律問題。

 他續說,有關事情所涉法律問題並不簡單,即使並非要求公開行會裡的討論細節,是否就不違反保密原則,仍要視乎實際情況,現階段難以評論,又表示尊重任何市民提出法律行動的權利,當局會依照香港法律制度處理。

譚耀宗:特首解答釋眾疑

 民建聯主席譚耀宗指出,行政長官梁振英昨日的解釋可以幫助公眾了解政府及行政會議的決定,是有所依據的,並強調倘要求公開行會文件並不適合,因行政會議的運作是集體負責,有保密原則,該運作模式亦已長時間實行,「我們認為是有需要保留,若將這衝破,我想以後行政會議與立法會就沒有分別」。

 行政會議成員、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指出,市民需要時間消化梁振英昨日就事件的解釋,並坦言政府在處理今次事件上十分為難,因為難以隨意改變決定,且由於事件已進入司法程序,當局無可能交代具體不發牌的原因,或就事件細節作出評論,但相信政府會在法院審理有關的司法覆核事件時解釋發牌與否的理據。

 不過,立法會資訊科技界議員莫乃光堅稱,發牌過程不符合程序公義,故他日內會向立法會秘書處提出引用特權法,要求政府公開文件,又認為政府可以與3個免費電視牌申請者商討,在遮蓋部分資料下公開有關文件。自由黨黨魁田北俊稱,該黨不接受梁振英的解釋,又提出立法會各建制黨派今日下午開會,討論是否聯署去信政府,要求重新考慮發牌給香港電視網絡。新民黨副主席田北辰則認為,梁振英濫用行會保密,「因為即使行會有很多細節不能公開,但決定一個政策,不可能沒有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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