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今年剛接受子宮頸癌手術的50歲寡婦,母兼父職照顧2名子女多年,因隱瞞有200多萬元資產,包括5份保險及證券戶口等,6年間騙取社署綜援58萬元。寡婦早前被裁定騙綜援罪成,昨被判囚2年4個月。法官亦同情被告身患頑疾,表示若懲教署對其照顧不周,建議她向特首申請減刑。
法官判刑時指,50歲被告陶亞仙的銀行及證券等戶口總資產由近30萬至最高的220萬元,被告由騙取綜援至今,從沒有歸還過一分錢,且涉案時間長達6年。法官將被告判刑起點定為2年9個月,但接納被告指她於1998年首次申請綜援時並沒有虛報資料,且其丈夫其後離世,遺下一對年幼子女由她照顧,加上控方調查時間長,延遲檢控被告,故酌情減去被告5個月刑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