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歐陽文倩)為推動高等教育國際化,進一步提升香港的區域教育樞紐地位,香港政府於2008年推行一籃子措施以吸引人才,其中包括於2008年5月19日推出的「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這項安排將容許非本地學生畢業後無條件留港或回港工作12個月。
「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自推行以來,反應良好,申請數目逐年增加。截至去年年底,已有逾2.2萬名非本地畢業生獲准在畢業後留港或回港。當局認為,這項安排有助建立多元文化環境,從而提升本地工作人口的質素,有利香港的長遠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