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鄭治祖) 表明要以違法手段的「佔領中環」發起人,於今年5月向公司註冊處提交資料,申請成立一間無股本的擔保有限公司以籌款及推動「佔中」,被公司註冊處質疑他們成立公司的目的並非「合法目的」(lawful purpose),3人舉行記者會聲稱這是「政治打壓」。不過,有法律界人士在接受本報查詢時指出,「佔中」是違法行為,公司註冊處質疑其註冊為公司,是完全合理的做法。
成立目的涉違法 有權撤註冊
資深律師、油尖旺區議員莊永燦昨日在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在有人申請公司註冊時,公司註冊處會考慮到申請為註冊公司的組織的成立目的是否涉及違法活動,及有權據此而取消其註冊,而「佔中」本身涉及違法行為,政府阻止其註冊為公司完全合理。
他舉例說,任何組織以「大中華打劫有限公司」為名,並公開招攬人手「劫富濟貧」,公司註冊處也不會容許這種公司註冊公然違法,避免扭曲社會價值觀。「佔中」組織知法犯法,話公然要註冊做合法公司,反映這些組織十分囂張,其步步進逼的意圖正向社會響起警號。如果繼續任由這些組織在社會煽動市民違法,後果不堪設想。
莊永燦認為,除不批准「佔中」組織註冊為公司外,執法機構更應採取行動,停止其煽動行為,捍衛社會秩序。
執業大律師馬恩國則指出,申請為註冊公司的團體可方便籌款,但申請為註冊公司涉及複雜的申請程序,包括要委聘會計師和律師處理與財務和法律相關的事項,以符合稅務條例的要求。「佔中」組織者申請被拒,顯示「佔中」組織內部只是鬆散的烏合之眾,純粹貪圖註冊公司可以籌款圖利之便,現在把不能申請為註冊公司的責任諉過政府,只能說明這些人惱羞成怒。
馬恩國批戴耀廷不懂法律實務
他又批評,「佔中」發起人之一戴耀廷所謂是法律學者卻貿然申請註冊,更凸顯他對法律實務一竅不通,向市民講法律沒有說服力。
他又坦言,成為註冊公司將令這些組織籌款更容易,如果成功註冊更會坐大「佔中」行動規模,後果非常壞,值得社會高度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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