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李昌鴻 深圳報道)昨日,前海出台《深圳市支持金融業發展若干規定實施細則補充規定》。規定對在深圳新設立或新遷入的各種金融機構予以一次性獎勵,獎勵金額不等。
為了推動發展總部經濟、金融業、融資擔保及外商投資股權投資企業等,前海還印發系列文件,包括《深圳市總部企業認定辦法》、《深圳市支持金融業發展若干規定實施細則補充規定》、《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深圳市鼓勵總部企業發展暫行辦法》、《深圳市外商投資股權投資企業試點工作操作規程》、《深圳市股權投資基金業發展資金申請操作規程》、《關於本市開展外商投資股權投資企業試點工作的暫行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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