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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馬靜 北京報道)內地近日突發事件頻發。中國政府網昨日刊發《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的通知》,辦法提出規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要求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至少每3年進行1次應急演練。
國務院辦公廳日前轉發《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辦法要求相關部門增強應急預案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辦法規定,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應急演練制度,根據實際情況採取實戰演練、桌面推演等方式,組織開展人員廣泛參與、處置聯動性強、形式多樣、節約高效的應急演練。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至少每3年進行1次應急演練。此外,地震、颱風、洪澇、滑坡、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災害易發區域所在地政府,重要基礎設施和城市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生命線工程經營管理單位,礦山、建築施工單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生產、經營、儲運、使用單位,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場所和醫院、學校等人員密集場所的經營單位或者管理單位等,應當有針對性地經常組織開展應急演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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