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沈夢珊 上海報道)昨日上午,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原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黨委書記、主任萬曾煒受賄一案。據公訴機關指控,萬曾煒擔任浦東新區規土局局長期間,共收受賄賂595.5萬餘元。庭上,萬曾煒對檢方指控表示沒有異議。
據萬曾煒供述,1999年,某房產公司負責人顧某想將川沙的爛尾樓改建為商住樓,萬曾煒「妥協」了。2008年,萬曾煒要購買小葉紫檀傢具,價值100萬人民幣,顧某又讓萬曾煒任公司顧問,每月10萬元。並在香港設立公司,由其妻子任董事長,事實上其妻從沒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