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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12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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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補貼研不設居港年限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3-11-12]     我要評論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文森) 扶貧委員會昨午召開會議討論補貼低收入人士的方案,改善在職貧窮。委員同意低收入補貼的設計,應以鼓勵就業及支援在職貧窮家庭的兒童向上流動為原則,亦同意須設立經濟審查。據悉,委員會認為,受助家庭需有最少一名家庭成員全職工作,但不應設有居港年期限制。身兼委員會主席的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表示,制訂細節需時,政府會於明年的《施政報告》交代進展。

助在職窮家童向上流

 根據《2012年香港貧窮情況報告》,在53.7萬名涉15.6萬戶的在職貧窮人口中,87.5%住戶均是「一人幫_一頭家」,另有60%住戶有撫養兒童。扶貧委員會認為,在職貧窮家庭成為須優先關顧的組群之一,並於昨午召開第8次會議,討論由14個團體提出的低收入生活補貼建議方案,包括如何釐定低收入補貼的受惠資格、與政府其他現金援助項目的關係等。

設計以鼓勵就業為原則

 委員會同意低收入補貼的設計,應以鼓勵就業及支援在職貧窮家庭的兒童向上流動為原則,亦應設立經濟審查,以確保有限的資源投放在最需要關注的組群。據悉,委員會希望受助家庭的收入定於貧窮線以上,最少有一名家庭成員全職工作,但不應設有居港年期限制,但實際水平及資助金額仍有待商討。

 對於如何定義「在職」,有建議指要有家庭成員每周工作不少於32小時,甚至36小時。樂施會早前則建議,受助家庭最少需有一名成員每月工作最少140小時。至於金額方面,樂施會建議在職貧窮戶的首2名子女,可各獲800元補貼,之後2名子女各獲600元。

 「關注中港家庭權利聯席」約20名代表昨日到政府總部外請願,要求低收入補貼不設新來港人士居港年期限制。聯席指,新來港人士佔全港在職貧窮人口約70%,拒絕向他們提供補貼變相無法解決在職貧窮問題。

明年初《施政報告》交代進展

 身兼委員會主席的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表示,政府會參考委員的意見,並積極推展相關工作,但由於制訂及落實低收入補貼的操作細節需時,政府會於明年初的《施政報告》交代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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