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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鐸給鄧文迪的贍養費料少於他當年給前妻安娜(小圖)的132億港元。
傳媒大亨梅鐸6月申請與第三任妻子鄧文迪離婚,案件昨早在紐約州最高法院審理,兩人在庭上表示已達成離婚協議,但未有公開條款。他們在聯合聲明中表示,和解談判氣氛和睦,兩人「互相尊重」和同樣關心兩名女兒今後的生活。
《紐約時報》前日引述知情人士指,梅鐸和鄧文迪曾簽署婚前協議和兩份婚後協議,當中概述離婚後的資產安排。該人士表示,梅鐸支付的贍養費未必會達到他當年給前妻安娜的17億美元(約132億港元)。
二人仍要協商兩名女兒的撫養權及數間寓所的分配問題。二人2005年以4,400萬美元(約3.4億港元)購入的曼哈頓第五大道住宅,預計歸鄧文迪所有,他們亦在紐約、倫敦和北京等地擁有住宅。
梅鐸透過家族信託持有新聞集團和21世紀霍士公司幾乎全數有投票權的股份,受益人是他的6名子女,據稱離婚協議不影響控股權及傳承安排。 ■《華爾街日報》/美聯社/路透社/《紐約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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