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文森) 政府早前完成飲品玻璃樽生產者責任計劃的公眾諮詢,當局總結公眾意見後,建議向每公升飲品收取約1元徵費,並會將全港分為3區,以公開招標方式,由最少2個承辦商收集全港的玻璃樽,未來亦會大幅增加玻璃樽回收點,由今年中約400多個增至明年的1,300多個。
政府於今年2月就飲品玻璃樽生產者責任計劃展開為期3個月的公眾諮詢,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昨日討論有關諮詢結果的報告書。文件建議在分銷商和入口商層面收取循環再造費用,收費水平建議為每公升飲品收取約1元,而一瓶250毫升的汽水,徵費約為2毫,製造商已進行回收計劃則獲寬免。
政府又建議玻璃樽飲品供應商需要註冊,定期交報告列出他們供應、出口及轉口的飲品數量,並在提交報告後一段時間內,例如30天內向政府繳費。
回收點明年增至逾1,300個
環境局局長黃錦星指,當局初步建議將全港分為3區,透過公開招標由最少2個承辦商收集全港的玻璃樽。他相信,有關做法可分散風險,而且有競爭便有進步,效益會較好。本港未來亦會增加市區和屋苑玻璃樽回收點,數量將由今年中約400多個,增至明年的1,300多個。
另外,會上同時討論現正進行諮詢的都市固體廢物徵費計劃,負責今次諮詢工作的可持續發展委員會主席陳智思相信,很可能透過大廈的物業管理單位,向住戶發放廢物膠袋以推行徵費,但承認目前部分單幢式樓宇並無業主立案法團且空間有限,實行徵費存在困難。他認為,當局在推行廢物徵費初期需要加強執法力度,以改變市民丟棄垃圾的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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