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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在昨日發表的、對前廉政專員湯顯明任內酬酢開支的調查報告中,批評湯顯明進行酬酢外訪時,對有關規定「缺乏認識」或「完全漠視」,包括分開購買餐酒及烈酒的費用,應計入餐宴開支內,又批評湯顯明在任期間,社關處及行政總部為酬酢活動,以超過20萬元購買餐酒和烈酒,令開支大幅增加,委員會對此表示震驚和強烈不滿。湯顯明昨日在聲明中反擊,分單買酒原意是為了節省和便於管理,而酬酢選用茅台是顧及當時內地的接待風尚。
立會帳委會在昨日發表的報告中指出,廉署作為執法機關,在公務酬酢中以茅台款客並不恰當,但湯顯明在任期間,廉署社關處及行政總部開始置備茅台酒,貯存瓶量越見增加,而湯顯明在許多酬酢中均以茅台款客或飲用,不僅增加了餐宴的費用,出席人員在酒精影響下更可能洩露廉署的保密公務,委員會對此表示「震驚」和「強烈不滿」。
委員會更稱,湯顯明出任廉政專員期間,為非廉署對口單位的內地官員所設的公務酬酢,或會令人認為湯利用他的公職人員身份,為自己建立人脈網絡。有關酬酢外訪等行為,「如非有若干廉署人員協助及默許,是沒有可能發生的」。
「分單」循先例 選茅台顯尊重
湯顯明在昨日發表的聲明中,強調「分單」的做法在他到任前已經施行,在他任內也無更改,在酬酢時動用茅台亦非由他開始,而選用茅台是顧及當時內地接待風尚,為表對客人的尊重,不應與貪腐混為一談。自己5年任內全署分單購買及耗用的全部酒類飲品,平均每月不超過3,500港元,又指他贊同今天全國及香港廉署厲行簡約,但「惟望不要以『現在』來全部否定『過去』」。
湯顯明續說,他不否認任內送出的禮物其選購時未能考慮周詳,或未能體現簡約精神,或給人有「個人化」的印象,但強調一切禮物都以機構為對象,與公務有關,絕無私相授受。
外訪任務明確 行程同事安排
在外訪問題上,他任內35次外訪均有明確任務,行程由同事安排,其間主方或會安排「觀光」項目,有時確實因交通等原因未能推卻,這不違反香港政府任何規定。如有認為他向特首申批外訪時沒有提交巨細無遺的行程表,原因是隱瞞「觀光意圖」他絕不認同。
帳委會報告又批評社關處聲稱是獲專員批准下才分單買酒,同時沒有把分開購買餐酒和烈酒的費用納入餐宴的總開支內,是公然漠視《廉署常規》酬酢開支的部分修訂,委員會對此表示極度遺憾,而行政總部未有肩負起審慎運用公帑的把關角色,未有確保社關處遵循《廉署常規》及政府規則,委員會同樣表示極度遺憾,認為有關當局難辭其咎。不過,社關處處長穆斐文則未被報告點名批評。
謝偉俊:報告不適合轉介司法機構
另外,就委員會在研訊過程中最少兩次發現湯顯明證供有前後不一,帳委會副主席謝偉俊昨日在記者會上表示,湯顯明不同版本的證供有矛盾,不等於蓄意「發假誓」,委員亦認為未有足夠證據顯示他作假證供,故不適合把報告轉介司法機構,但既然報告已公開,倘有關機構認為有需要可作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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