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據《新快報》報道,歐委會10月27日公佈對華光伏玻璃產品反傾銷調查初步裁決,決定對原產於中國的光伏玻璃產品徵收臨時反傾銷稅,實施期限為6個月。
此次初裁結果是抽樣企業的臨時反傾銷稅率為17.1%至39.3%。而臨時反傾銷稅執行完畢後,歐委會將根據終裁結果裁決是否實施最終反傾銷稅。平安證券能源金融部執行總經理王海生指,光伏玻璃產品被徵收42.1%的稅,最終對組件價格影響大約是0.01至0.02歐元,影響十分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