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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港澳研究會被外界視為「超級智囊團」。據悉,該會匯聚了內地各高校、科研機構從事港澳研究的240餘名專家學者,及40名香港特邀會員和13名澳門特邀會員。會長陳佐洱指出,全國港澳研究會具備「全國」和「港澳」兩個特點。從地域上來看,港澳是國家的一部分,不應排除在「全國」之外;從研究對象來說,研究港澳理所應當有當地的專家學者參與。該會將以開放、包容的姿態促進三地專家學者間的合作交流,共同推動港澳研究的發展。
劉兆佳吳志良膺副會長
全國港澳研究會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昨日舉行,香港40名特邀委員包括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劉迺強,香港行政會議成員、「一國兩制」研究中心總裁張志剛,學者陳文鴻、李彭廣、程介明,前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等。香港中央政策組前首席顧問劉兆佳和澳門基金會行政委員會主席吳志良更當選副會長。
身為港澳研究會籌備組組長的陳佐洱在中新社專訪中指出,凡認同研究會章程、在港澳研究領域有一定資歷和影響力的內地研究機構和個人,均可自願報名加入研究會,該會同時會邀請從事學術研究或具學術背景的港澳人士作為特邀會員。
特邀方式吸納兩地學者
他說,之所以採用特邀的方式吸納港澳人士,是既考慮到「一國兩制」的特殊要求,也考慮到港澳學術界有一些與內地學術界不盡相同的地方,「特邀」更有利於吸納港澳人士。
陳佐洱續說,港澳會員雖然由特邀方式產生,但與內地會員享有各項同等的權利和義務,目前港澳會員數量還不算多,以後研究會還會從港澳特區吸納更多有研究能力的、熱心於促進三地學術合作交流的專家學者加入。
設政法社經專業3委會
他並介紹了研究會的機構設置:研究會是按照社團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並結合港澳特殊情況來設置的。研究會的章程規定,研究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每屆3年。理事會由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在會員大會閉會期間領導研究會開展日常工作。研究會實行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制。研究會內設政法、社會、經濟3個專業委員會,主要承擔研究規劃中確定的各項選題、發佈、立項、委託、招標、評審驗收等工作。
凡認同研究會章程、在港澳研究領域有一定資歷和影響力的內地研究機構和個人均可自願報名加入研究會。■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沖、馬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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