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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台灣實施減刑措施,獲減刑人員走出監獄。 網上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台灣監獄人滿為患,國民黨立委廖正井提出罪犯減刑草案,讓一些刑期較輕者可以提前出獄騰出空間,但涉及貪污、賄選、殺人和強姦等重犯則不獲減刑,這包括貪腐案仍有18年監禁的前「總統」陳水扁。有關草案昨日在立法院獲得通過,將交付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立法院長」王金平表示,若能微罪減刑,讓受刑人回到社會從事生產、照顧家庭,也是一種德政。
綜合報道,根據審計部決算報告,台灣目前有78%的司法矯正機構超額收容,每名在囚人平均使用面積只有0.4坪(約1.3平方米),遠低於法務部規定的0.7坪(約2.3平方米),不只受刑人痛苦,管理者也頭痛。
死刑減為終身監禁
廖正井日前在餐敘中向「行政院長」江宜樺提出「減刑、大赦」建議,獲江宜樺表示尊重支持,並允諾交由相關部門研議。台灣「法務部長」羅瑩雪也曾表示,會向「總統」馬英九建言,以特赦、減刑來解決監所超收問題。
根據廖正井提出的減刑草案,一般犯罪被判死刑,將減為無期徒刑;無期徒刑減為20年;其餘罪刑減一半。另涉及貪污、賄選、殺人、強姦等重大罪犯,如果被判刑1年半以上,將不在減刑範圍;換言之,目前正在服刑的陳水扁、前「立法委員」顏清標皆不適用減刑;前日因收賄而被判刑8年的「交通部前部長」郭瑤琪,也因觸犯「貪污治罪條例」而不適用減刑。
「立法院」院會昨日一讀通過由廖正井提出的減刑草案,交付「立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理。廖正井提案時指出,台灣島內監獄「人滿為患」,減刑可以解決問題。草案規定,發生在2014年5月20日之前的犯罪,才適用減刑。
57%減刑犯再犯罪
「立法院長」王金平在會前受訪表示,讓受刑人回到社會從事生產、照顧家庭,也是一種德政。台灣曾在2007年陳水扁當政時進行過大赦,此次的幅度與當時相同。
不過,法律學者劉孔中對此稱,根據「法務部」追蹤調查,2007年減刑後,減刑犯的再犯率高達57%,再犯罪名仍以毒品、竊盜與公共危險罪為多,共佔90%;若未做好配套的矯治措施,減刑只會讓罪犯再度回到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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