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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志源強調,中央有很大決心,希望香港能落實特首普選,而中央的立場很簡單,就是必須按基本法規定辦事。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鄭治祖) 根據基本法規定及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在特首普選時,候選人須由一個具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提名。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昨日在接受電台訪問時形容,中央有很大決心,希望香港能落實特首普選,而中央的立場很簡單,就是必須按基本法規定辦事。他認為,提委會組成及民主程序等細節問題,是這次政改諮詢的「重中之重」和「最關鍵」的,而組成的關鍵原則,是要有廣泛代表性,及提委會的提名權不可以被繞過或被削弱。他期望各界在此基礎上求同存異、取長補短,達成各方都可以接受的政改方案建議。
所有方案須符基本法規定
譚志源昨日在接受電台節目訪問時指出,2017年特首選舉的提名委員會組成,是今次政改諮詢的重中之重,也是最為關鍵的。根據基本法的規定,提名委員會要體現廣泛代表性,及經民主程序提名特首候選人。特區政府提交予立法會的政改方案建議,都必須是符合法律要求,及有機會能夠獲立法會三分二議員支持,及全國人大常委批准,而首要的原則是,所有方案都需要符合基本法的規定。
「民主程序」定義有討論空間
他續說,在符合基本法的同時,空間還是很大的,包括在提名權屬於提名委員會的前提下如何設計提名程序,例如「民主程序」的定義是否等同需要提委會過半數支持等,則有待公眾討論,「這個提名委員會如何作出提名,正是我們諮詢中的『民主程序』問題」。
被問及這是否意味毋須再討論「公民提名」時,譚志源強調,目前的政改諮詢是一個開放式的、兼聽的諮詢,故特區政府現階段不會指出當局傾向哪一個方案,更不傾向以過度簡單的、口號式的或簡潔「幾個字」來形容一個比較具體和複雜的建議方案,尤其不同的建議包含了不同的元素、機制,所牽涉的提名委員會的實質提名權的強和弱也有程度的不同,故他們必須看每個環節的細節,才可以就方案是否符及基本法及人大決定,下一個整體的判斷。
各界表意見較前小心謹慎
譚志源指出,當局留意到各界在發表意見時,較以前兩次諮詢處理得較小心、謹慎,不會過早綑縛立場,例如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及其他學者都提到「兩階段」的建議,即第一階段讓較多有志參選者獲得推薦,在進入第二個階段後由提名委員會經過民主程序選提名正式的候選人,有關學者並認為,他們的建議符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秘書長兼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所說的,既讓符合基本法基本要求者可以表達其參選意願,同時確保了提名委員會的實質提名權不會被繞過或被削弱。
「居中協調」 尋法律基礎融合點
他說:「我們現階段希望提出不同方案的朋友,能更多說明其方案的好處,然後慢慢凝聚到一個較多人認為可作下一階段討論的元素基礎……往後會有更多朋友繼續圍繞這些元素提出他們新的看法或者糅合的方案……我們也是會繼續用開放的態度來接收和聽他們再具體地解釋一下或說明一下他們的方案的一些想法。這個我們是表示歡迎的……如果單純靠幾個字來說是否符合基本法的要求,你容許我這樣說,我相信是比較過早、或草率的判斷。」
譚志源強調,特區政府會擔當「居中協調」的角色,讓各界在法律基礎上找到融合點,這「各界」包括了中央政府:中央政府有特首任命權,故當局需要考慮中央的立場和顧慮。他不會低估達成政改共識的難度,但自己期望香港社會各界求同存異、取長補短,在5個月的首階段諮詢期內達成共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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